【肺癌】丁二酸复瑞替尼-ALK阳性或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停止招募
市辖区
II期
招募 20 人
项目信息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年龄限制

大于18岁

BMI要求

无限制

试验分期

II期

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

随时预约

项目周期

2022-03-09 至 2022-09-16

项目详情

【试验名称】

一项丁二酸复瑞替尼在ROS1 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 II 期的多中心、开放、单臂研究


【研究药物】

丁二酸复瑞替尼


【适应症】

ALK 阳性和 ROS1 阳性非小细胞肺癌


【时间安排】

随时预约安排


【受试者获益】

1.免费体检;

2.有一定的交通补助;

3.免费用药治疗

4.就诊三甲知名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跟踪服务


【快速筛选】

1.要求非小细胞肺癌

2.经过系统治疗或只接受过1线非ROS1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第二队既往只接受过克唑替尼一种ROS1抑制剂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且总体既往治疗线数不超过3线的患者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I期剂量爬坡研究:ALK阳性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此前需接受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I期剂量扩展研究: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ALK阳性局部晚期和/或转移性IIIB/IV期NSCLC患者,接受过标准治疗后失败;II期研究第一队列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ALK阳性局部晚期和/或转移性IIIB/IV期NSCLC患者, 既往接受过ALK抑制剂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II期研究第二队列: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ROS1阳性局部晚期和/或转移性IIIB/IV期NSCLC患者,既往接受过ROS1抑制剂或1线标准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

3.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1.1进行评估);注:之前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可以视为靶病灶,除非放疗后发生明确进展。

4.ECOG评分≤2分;

5.I期研究中患者为年龄≥18岁且≤75岁的男性或女性;II期研究中患者为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

6.预期生存期≥12周;

7.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a. 嗜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5×109/L; b. 血红蛋白≥90 g/L; c. 血小板(PLT)≥100×109/L;d. 血清总胆红素≤1.5×ULN(如果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允许其总胆红素≤3×ULN和直接胆红素≤1.5×ULN);e. 谷草转氨酶(AST)、丙谷转氨酶(ALT)≤2.5×ULN;伴有肝转移的患者,AST、ALT需≤5×ULN;f. 肌酐清除率(CrCl)≥50 mL/分钟(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8.此前治疗、手术或放疗引起的毒性恢复到NCI-CTCAE(4.03版)0或1级水平(脱发除外);

9.入组前21 天内,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所有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28天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本方案中育龄期女性定义为性成熟女性:1)未经历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2)自然停经未持续连续的24 个月(癌症治疗后闭经不排除有生育能力)(即,在之前连续的24 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出现过月经);


【排除标准】

1.入组前28天内接受过抗肿瘤化疗、抗肿瘤生物药物治疗、抗肿瘤免疫治疗或其它研究药物治疗;入组前14天内接受过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其它靶向药物治疗;

2.入组前21天内接受过放疗或尚未从之前的放疗副反应中恢复;

3.入组前3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外科大手术的定义参照2009年5月1日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三级和四级手术);

4.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a. 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接受);b. 对I期爬坡患者,随机前正在服用类固醇类>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对Ⅰ期剂量扩展和Ⅱ期研究患者不适用)。

5.未控制稳定的糖尿病患者(正在接受稳定的胰岛素方案或降糖药方案、专科医生评价血糖控制稳定的患者允许入组);

6.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可能显著影响丁二酸复瑞替尼的服用或吸收(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7.正在使用以下药物:a. 入组前两周内还在使用瑞格列奈(细胞色素[CYP]2C8酶敏感底物)以及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的药物;b. 已知存在延长QT间期或引起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c. 入组前一周内还在使用香豆素类抗凝剂(允许使用低分子量的肝素);d. 正使用违禁毒品;

8.入组前一年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或既往有慢性胰腺炎病史;

9.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DNA超过10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阳性;确诊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以及不愿意做HIV检查者;

10.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DNA超过10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阳性;确诊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以及不愿意做HIV检查者;

11.心脏功能受损或临床显著的心脏疾病,包括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 ≥ 3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需要治疗的传导异常、心肌病,或不可控制的高血压;

12.心脏功能受损或临床显著的心脏疾病,包括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 ≥ 3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需要治疗的传导异常、心肌病,或不可控制的高血压;

13.入组前患有尚未治愈的间质性肺疾病病史或非感染性肺炎,放射性肺炎除外;14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它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的或不可控制的感染等)。


【所需资料】

1.近期出入院记录、CT、病理报告

2.近期血象检查(肝功能、血常规等)

3.治疗用药说明

4.基因检测

研究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省市(区)地址状态
1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582号已启动
2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已启动
3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已启动
4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宝荷大道113号已启动
5揭阳市人民医院广东省揭阳市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 已启动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095号已启动
7 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16号已启动
8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西城区北京王府井帅府园1号已启动
9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已启动
10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江苏省徐州市徐州市泉山区煤建路32号已启动
11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长宁区上海市淮海西路241号已启动
12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和平区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已启动
13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红桥区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190号已启动
14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外南国学巷37号已启动
15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省内江市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已启动
16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半山桥广济路38号已启动
17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望江山路1号已启动
18 树兰(杭州)医院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东新路848号已启动
19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1号已启动
20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已启动
2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已启动
22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已启动
23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解放路105号已启动
24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766号已启动
25解放军第九六〇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商圈师范路25号已启动
26临沂市肿瘤医院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市兰山区陵园东街6号已启动
27郑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195号已启动
28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24号已启动
29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71号已启动
30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已启动

受试者补偿

有一定的补助

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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